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专项督查”与“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试卷试卷分析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8浏览次数:

试卷分析是教师课程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试卷分析的成效将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毕业论文作为综合检验学生学习成效与学习产出,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环节,在人才培养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效果将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为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的规范性,突出成效,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经学校教学督导团研究决定,于本学期开展“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专项督查”与“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试卷试卷分析专项督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第一专项督查组(自然科学督导组)

组长:姜艳

组员:自然科学督导组成员、理学院院级督导成员(组长定)

督查学院:理学院、工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学院;

2.第二专项督查组(人文社科督导组)

组长:阳鸣

组员:人文社科督导组成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级督导成员(组长定)

督查学院: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外国语学院

3.第三专项督查组(音体美督导组)

组长:唐波

组员:音体美督导组成员、体育学院与音乐舞蹈学院院级督导成员(组长定)

督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

4.第四专项督查组(实践教学督导组)

组长:吴萍

组员:实践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师教育学院院级督导成员(组长定)

督查学院:商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督查内容和要求

1.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专项督查。

(1)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与细则等,请各学院准备好相关材料,现场提供给专项督查组审阅;

(2)毕业论文开题答辩督查(旁听),各学院督查一个专业,具体由专项督查组组长与学院商议后,根据各学院具体开题答辩时间决定;

(3)毕业论文导师、学生座谈会,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年度带毕业论文的导师5-10人,学生10-20人,专项督查组与师生进行座谈,了解毕业论文工作开展情况及建议诉求。

(4)各学院毕业论文专项督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请各专项督查组组长与学院商议后决定,建议安排在一个半天内完成。

2. 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试卷试卷分析专项督查。

(1)期末试卷试卷分析每个专业抽取一门课程进行检查;

(2)请各学院准备好学院所有专业考试课程清单(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专项督查组现场抽取。

(3)各学院试卷分析专项督查工作建议和毕业论文专项督查同时开展,原则上要尽量减少对各学院时间的占用和正常教学工作的干扰。

三.其它

1.本次专项督查结束后,请所有专项督察组成员据实填写完成“期末考试试卷分析专项督查情况记录表”和“毕业论文专项督查情况记录表”,各督察组收齐记录表,并完成“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专项督查”与“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试卷试卷分析专项督查”报告,报告(纸质+电子档)和记录表于第9周报送至督导办公室(明德楼202)存档。

2.本次专项督查情况将在2019年督导大会进行汇报和正式反馈,请各专项督查组组长提前进行准备。

 红河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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