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院评发〔2016〕21号 关于上报各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内部评估整改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0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内部评估整改工作的意见》(红院评发〔2016〕5号)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按照“本科教学质量内部评估整改方案”和“本科教学质量内部评估整改方案意见反馈表”,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整改情况,认真做好“本科教学质量内部评估整改报告”的撰写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请各学院围绕本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内部评估整改方案”及“本科教学质量内部评估整改方案意见反馈表”,结合本学院实际整改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实事求是撰写整改报告。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按时上报,整改报告要求各学院主要领导亲自把关。

二、上报时间

2016年11月23日17:00

三、上报方式

请各学院分别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其中纸质文档由各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育评估中心(明德楼219),电子文档发送至教育评估中心办公系统(OA)。

联系人:吴昊,电话:18760729177

 

教育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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