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命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9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命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期末考试是检验课程教学成效的重要方法,试卷命题的质量和相关工作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到课程考试的结果。为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规范性,提升课程教学质量,经学校教学督导团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及试卷命题专项督查,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第一专项督查组

组长:雷明珍

组员:张永杰、李发、王美华、李贵梅、徐健翔

督查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第二专项督查组

组长:路伟

组员:何爱玲、范德伟、宗岚、党晓军

督查学院:商学院、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3.第三专项督查组

组长:苏艳萍

组员:刘卫、丁颢、苏一兰、姜艳、赵云梅、张双祥、许薇

督查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工学院、理学院、数学学院。

4.第四专项督查组

组长:唐波

组员:刘毅、毛羁龙、柏绍荣、刘婷、邵春艳

督查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

二.督查内容

1. 期末考试试卷命题组织与管理工作规范性情况。请各学院准备10分钟的发言汇报,由学院负责组织汇报会,督察组现场听取汇报。

2. 各学院期末考试课程试卷命题情况(所有课程,含非集中考试课程、考察课程)。请各学院准备好课程“命题袋”及课程教学大纲,汇报会结束后督察组将现场随机抽取课程进行审阅。

三.督查时间

本次专项督查时间为第十八、十九周,具体时间请各学院与专项督察组组长商议后决定。

四.其它

1.本次专项督查结束后,请所有专项督察组组员据实填写完成“期末考试试卷命题专项督查情况记录表”,各督察组收齐记录表,并完成“期末考试试卷命题专项督查报告”,于第二十周报送至督导办公室(明德楼202)存档。

2.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反馈本次期末考试试卷命题专项督查考察意见,各学院须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专项督察组将视情况进行督查回访。

红河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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