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院评发【2016】9号关于开展“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5浏览次数:

教育评估中心

红院评发〔20169

 

 


关于开展“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在新建本科院校开展“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64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将开展“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此项工作是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开展的面向全国新建本科院校的专项调查,旨在加强结果导向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监测及评价,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满意状况。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及对象

   调查问卷分为三个部分:在校生满意度调查、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及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为在校(大三、大四)学生、毕业学生及用人单位。

二、名额分配

   见附件1:《红河学院各学院参与“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名额分配表》

三、填报方式

   调查采用网络在线填报的方式,登录网址为:

http://survey.heec.edu.cn,调查口令(密码)为:123456。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

四、填报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名额分配,认真组织好、联系好相关人员和单位完成满意度的调查工作;

2、具体填报中实行分类填报,即在校(大三、大四)学生进入系统后选择“在校生满意度调查”进行填报;已毕业学生选择“毕业生满意度调查”进行填报;用人单位选择“用人单位满意度”进行填报;

3、填报截止时间为518日,请各学院抓紧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问卷填报。

五、联系人及电话

15126163931  王邦勇;  3947219   姚 瑶

附件1:《红河学院各学院参与“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名额分配表》

附件2:满意度调查操作说明

 

教育评估中心      招生就业处         学生处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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