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估中心组织校内专家进行审核评估方案意见征求

发布时间:2017-04-17浏览次数:

4月14日,由教育评估中心组织召开的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内专家意见征求会在明德楼219办公室举行。学校彭强副校长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张平海、刘毅、刘卫、张永杰、王全、陈昱岿、张双祥等校内专家发表意见。会议由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刘艳红主持。

会议首先由教育评估中心杨亚河主任向与会专家介绍我校审核评估前期的准备工作,对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整体思路和撰写情况进行说明。审核评估是国家“五位一体”评估制度中院校评估的一种模式。与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不同,审核评估只提供审核范围、要素和要点,但并不指定具体指标,强调学校办学自主权及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性原则,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涵盖学校人才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在教育评估中心的努力下,我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整体思路清晰,文字表述流畅。对于方案的修改,主要从明确任务分解、加强方案操作性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第一、要将国家教育质量监测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纳入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审核评估重点项目数据的对比,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各部门对工作薄弱环节的重视;第二、组织领导方面,要明确审核评估工作领导机构的定位和职责,做好与学校其他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对接;第三、要在前期校内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发现的问题扎实开展自评整改落实工作,夯实评估基础;第四、评估中心要在吃透评估内涵的基础上做好任务分解,明确各部门、各学院的工作分工,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最后刘艳红副校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感谢各位专家对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并对工作方案的修改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评估中心要认真梳理专家意见,并体现到方案修改工作中;第二要吃透评估精神,加强工作调研,与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多沟通,多征求意见;第三、评估中心要明确时间进度,细化任务分解,围绕审核评估扎实推进各项准备工作。

据悉,我校将于2018年11月接受教育部的审核评估。自2016年9月开始,教育评估中心结合国家审核评估工作安排,多次组织工作研讨,吃透评估精神,认真解读审核范围和要素、要点,组织人员起草了审核评估总体方案,本次意见征求的方案已经过三轮修改。经本次校内专家意见征求后,教育评估中心将结合专家意见再次修改,下一步还将征求省内评估专家意见,并在校内进行公开意见征求。目前,我校审核评估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教育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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